康伟平
7月22日,国家开发银行宣布,经国务院批准,将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5亿美元债券--这将是我国境内获准发行的第一笔美元债券。根据国家开发银行的说法,本次发债募集的资金将用于国有企业调整外债结构、降低财务成本。
恰在一年前的2002年7月8日,原国家计委、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外债风险管理及结构调整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称,1980年以来,我国累计借用国外中长期债务资金约1700亿美元,而由于我国对外筹借中长期外债一直实行窗口制,即对外债务人是财政部或金融机构,《意见》认为,一旦企业出现偿债困难,将把债务风险转移给银行和财政,从而影响国家外债的安全。于是针对外债余额在1亿美元以上或外债占全部债务40%以上的国有大中型企业,《意见》给出了若干优化外债结构的鼓励措施。其中规定:“允许资信较好,且具备一定条件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在境内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外币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