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司机状告北京市运管局
本刊讯(记者段宏庆)11月8日下午,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三名出租车司机告北京市运输管理局的行政案件。
三名原告邵长良、车殿光、王学永都是在北京开了10多年出租车的老司机,因不满北京市出租车行业公司化管理的垄断,今年7月1日,《行政许可法》正式实施的当天,向北京市运输管理局提出个体经营出租汽车的申请。
7月12日,北京市运管局作出《不予批准决定书》,理由是,《北京市“十五”时期交通行业发展规划》中确定北京市交通行业发展目标,“2005年出租汽车运营车辆控制在6万辆左右”,而北京市的出租汽车总量已经达到了2005年的规划规模。7月16日,邵长良、车殿光又提出对审批事项举行听证的请求,北京市运管局对该请求不予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