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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动态(2005年5月2日)

2005年05月02日 11:35 来源于 caijing
银监会建立商业银行风险预警体系;发改委清理出租车经营权有偿转让;最高院扩大司法救助范围;中央出台加强舆论监督意见;原广东省委统战部副部长涉嫌贪污被起诉;湖南高院两名原法官受贿被判刑

要闻

  银监会建立商业银行风险预警体系

  4月21日,银监会下发《商业银行风险预警操作指引(试行)》。根据指引要求,从2005年开始,银监会内部将按季对商业银行法人机构进行风险预警的试运行,风险预警对象包括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外资独资及中外合资银行。预警结果只作为监管机构现场检查和风险评价的参考,但不对外公布。

  商业银行风险预警是指银行监管者根据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和其他渠道获得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信息,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采用专家判断和时间序列分析、层次分析和功效计分等模型分析方法,对商业银行风险状况进行动态监测和早期预警。目前,国际上许多银行监管当局根据本国银行体系的具体情况,建立了商业银行风险预警系统。同时,各国的监管者纷纷采用多种系统和模型来相互补充,相互印证和校验,以提高风险预警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版面编辑: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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