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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市场来评说三联重组郑百文

2005年05月08日 09:55 来源于 caijing
  让市场来评说三联重组郑百文
  对于三联此次重组郑百文事件,媒体的种种置疑当然应继续存在,但也须防止走到另一极端,用简单的道德评判代替市场评判和法律评判
  在年初以来一波三折、高潮迭起的中国资本市场中,山东的三联集团借债权收购之途进入郑百文的事件,一直是最重要的热点之一,引来媒体的纷纷议论。因为郑百文是个造假行骗、连年亏损的“黑典型”,本来大可从市场“下课”,而三联的参与竟有可能使之保住市场资格,于是便引出媒体的挑剔之心。所以,三联进入郑百文的商业行动,自始至终处于媒体的强光灯下。估计这种境况即使在重组完成、郑百文更名三联后,仍会继续下去。
  因此,三联拿下郑百文,不会象琼民源变身为中关村那般轻松。在新的情境之下,三联必须面对比往昔更关注公开性和透明度的舆论,而且必须面对更严格的监管。
  这对三联究竟是好事还是坏事,取决于三联自身,而且终将由事实来回答。不过我们还想指出,对于三联此次重组郑百文事件,媒体的种种置疑当然应继续存在,但也须防止走到另一极端,用简单的道德评判代替市场评判和法律评判。如果以为郑百文是“坏人”,所以接棒郑百文的三联也是“坏人”,而且“坏人坏事”就应当大加挞伐,那就错了。因为只要这次重组的操作合乎有关法律法规,而且是当事各方甘心情愿的市场行为,就只能让重组进行下去。重组之后是利是弊,只能让市场来评判。
  在这种情形下,任何超市场的道德评判,恰如任何超法律的行政干预,结果都只是失大于得。
  此次对郑百文的重组,本质上是个买卖壳资源行为。在郑百文负债累累、无力再生的情形下,债权人藉卖上市公司之壳减少坏账损失;大股东通过政府出资保住壳之存在,从而保住一定的资产并多少保住“面子”;而三联拿出3亿元(如何筹得这3亿是另一回事),加上2.5亿资产(如何评估这2.5亿也是另一回事),进入上市公司换取50%的股权,其中半数为流通股。在这里,郑州市政府该不该拿出资金协助债务重组,三联所付3亿+2.5亿究竟是多了还是少了,各方自可有各方的说法。
  比如有分析家就指出,三联如此“买壳”,出价过高,有些像90年代前中期的香港中资公司那样不知计算,不惜成本。尽管三联是个有一定盈利能力的企业,但未来的“新郑百文”(或说三联)从一起步就背上了过于沉重的买壳成本重负,对企业的真实成长未必有好处。也有一些分析家提出,郑百文是企业就该让企业自生自灭,郑州市政府在此公然出面参与,显然是角色不当,用意也并不令人嘉许。
  但这些都只是议论,关键是三联和郑州市政府都可以做出自己的选择。而只要重组各方经过谈判最终接受了相应价格,生意便有可能做成。市场各方作出决策本有强烈的趋利动机,绝不会因外界议论而终止。这些趋利愿望会否全部兑现,特别是作为收购方的三联会否有长线意义上的成功,取决于诸多因素,包括中国资本市场制度环境的未来变革。但在今天,如果市场使然,环境允许,重组中未被发现也不再出现违法违规之处,此番趋利行动便尽可以继续下去。至于上市后的三联的投资者或潜在投资者,也会在市场上逐步得出自己的结论。
  用更广阔一点的视角来观察,可知此次重组郑百文案,对中国资本市场的成长也有正面的挑战意义。其一,买壳上市本是一种常见方式,中国有,外国成熟市场也有。如果壳的价格过高,脱离基本面成了天价还走得通,就应当想想原因。只要一级市场进入的过度规管真地能够放开,而且上市公司与庄家联手操纵二级市场股价的机会越来越小,壳资源就会回归均衡价格,给出天价的也会得到市场报应;其二,企业削债重组、债务和解都是发展中的新潮流,重组成功之后本就是“坏事变好事”,是方方面面的“多赢”。虽然郑百文重组案算不得典范(至少郑百文及三联均无自己的财务顾问,便显得谈判力量不均等),在专业的意义上大可讨论,但毕竟是在现有法律框架内走出了一步。未来的第二步、第三步,我们就有理由给出更高期待。
  资本市场的图景很复杂,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时更难判断。我们需要的是尊重事实,尊重市场。■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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