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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降耗”不是根本解决之道

2007年03月06日 17:30 来源于 caijing
(2007年第4期“降耗之路欲速不达”)

   中央政府确定能耗降低目标,然后通过各级政府层层分解节能指标,以“压任务”的办法来降耗,是中国“行政降耗”的基本做法。这种做法,短期来看可能有一些作用,但长期来看效果有限,并且也不是降低能耗的根本解决之道。道理很简单:因市场而产生的矛盾和问题,最终只能运用市场化的手段进行解决。正如文中所说,“行政降耗”的结果,可能收获的将是一堆假数字。
    根本解决之道,在于通过深入多方面的改革建立长效机制,从而促进节能目标的实现。长期以来,中国开展节能工作主要以行政命令为主,缺乏以法律与经济手段为主构建的长效机制的保障,因而效果不彰。如没有建立一个有利于节约能源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各相关部门、地方政府以及企业就不会有节能的内在动力。
    政府在降低能耗过程中的作用,一是统筹协调,切实使得金融、税务、财政等各部门统筹协调,制订相关法规政策,给节能降耗创造一个更好的环境;二是严格执行降低能耗的法律和法规,使相关的法律、法规发挥应有的效果;三是提供降低能耗服务,包括设立相关技术研究机构、评估检测机构和规范服务公司。
    北京 李长泽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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