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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并交易中的法律障碍

2008年09月01日 16:35 来源于 caijing
杠杆收购的各种要素通常需要获得多种审批,每种审批都增加了“操作风险”甚至“不予批准”的可能性。清除或修改杠杆收购的这些障碍而允许杠杆收购目标公司股份,主要受益者将是国家

杠杆收购的各种要素通常需要获得多种审批,每种审批都增加了“操作风险”甚至“不予批准”的可能性。清除或修改杠杆收购的这些障碍而允许杠杆收购目标公司股份,主要受益者将是国家

  对于所有政府来说,大量的失业都是心头大患。现如今,失控的物价和全球主义拥护者的持续施压更是带来了更多的恐慌。许多人担心自己的工作,担心自己的生计。
  在中国,如果能够形成强大乃至“冠军”级的企业,则他们不仅可以通过定价权来应对其原材料的通胀,还有能力在全球范围内参与竞争,最重要的是,他们可以提供数以亿计的工作岗位。中国政府最希望看到的莫过于此。
  培育这种“冠军”级的企业途径之一,就是一个健康的公司合并的市场。在全球需求低迷的大环境下,应对经济挑战之道,并不再是提高公司产能与增加公司数量。由于全球经济放缓与人民币的坚挺,大量的民营出口公司受到冲击,许多公司陷入危机,重新整合的机会已经出现。
  尽管中国能在几十年间就取得了其他国家上千年方取得的成就,但在意识形态方面,对于合并行为并非毫无障碍。本文审视了目前在法律和行政领域存在的影响这个市场的障碍,以及为何中国政府——惟一可以消除这些障碍的机构——能够且应该依据基本的社会发展方针改变这些障碍。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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