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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卫东
伴随着百年难遇的金融海啸,中国司法界在2008年惩处的经济犯罪大案,也多与金融风险管理有关。例如,6月上旬银行和证券业的重镇王益被隔离审查,当月下旬法院又对张荣坤等人的操纵证券市场罪、欺诈发行债券罪、抽逃出资罪作出终审判决;到11月,骗贷的首富黄光裕刚收监,保险业巨子关国亮又走上被告席,等等。
虽然仅凭这些针对个案的举措并不足以防止金融危机的发生,但的确就症结所在敲响了几记警钟,对那些以权力创造信用、误导投资的行径以及相应的大量泡沫化现象或多或少有些抑制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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