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投资人在美国提起的证券集体诉讼案中,正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风险管理公司RiskMetrics Group的一份报告称,在1996年至2007年提起的134桩不同的证券集体诉讼案中,就有234家不同的非美国的国际机构投资人,想担任这些案件的首席原告。而且自2002年以来,每年向美国联邦法院新提起的证券集体诉讼案中,由国际机构投资人以首席原告的身份,向法院提出申请的案件就超过了这些案件总数的5%。
国际投资人在美国提起的证券集体诉讼案中,正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风险管理公司RiskMetrics Group的一份报告称,在1996年至2007年提起的134桩不同的证券集体诉讼案中,就有234家不同的非美国的国际机构投资人,想担任这些案件的首席原告。而且自2002年以来,每年向美国联邦法院新提起的证券集体诉讼案中,由国际机构投资人以首席原告的身份,向法院提出申请的案件就超过了这些案件总数的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