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如何处置银行间互持次级债的争议,近日终于尘埃落定。
银监会日前已正式下发《关于完善商业银行资本补充机制的通知》(下称《通知》),表示将以“新老划断”方式处理存量互持次级债,对于2009年7月1日以后银行持有的其他银行长期次级债务,将从该通知下发之日起进行全额扣减。
这意味着,监管当局不要求对银行间存量互持次级债进行剔除,一定程度上减弱了银行在新规出台后资本补充面临的压力。
商业银行次级债券属于商业银行附属资本,是指商业银行发行的、本金和利息的清偿顺序列于商业银行其他负债之后、先于商业银行股权资本的债券。银行间相互持有次级债,事实上并无助于全系统的资本金提高和风险抵御能力的增强,因而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受到了监管机构的严重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