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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选举同权名与实

2009年11月09日 13:45 来源于 caijing
《选举法》修正案提出“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仅影响各级人大代表名额的分配,农民代表并不会因此大幅增加。当务之急还是改革人大代表的产生方式,确保其真正代表选民的利益

 

  如果没有意外,2010年3月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将审议并通过《选举法(修正案)》。此后,“四个农民的选举权等于一个城市人”的局面将成为历史,中国城乡居民的选举权将“一步到位”,实现平等。

  2009年10月31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闭幕。此次会议首次审议了旨在实现城乡选举权平等的《选举法(修正案)》。按计划,该修正案将在2009年12月底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审议,2010年3月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三审”。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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