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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碎片化

来源于 财新《中国改革》 2010年第1、2期 出版日期 2010年01月15日
社保不宜急于立法,以免固化目前高度碎片化的社保体制
出版日期 2010-01-15
本文见财新《中国改革》2010年第1、2期

封面文章

当期杂志

左学金 上海社会科学院常务副院长、经济研究所所长

  无庸置疑,近来政府在社会保障筹资责任方面作出了更大的努力,承担了更多的责任。各级财政对城乡社会保障,尤其是农村社会保障的投入增加,城乡居民从中受益。接下来的急务是社保体制去碎片化。

  首先,社保局部体制的建设较多,而不同体制的整合较少。目前中国初步建立的社会保障体制,无论是社会养老保险、社会医疗保险,还是其他保险(如果已经建立的话),都是针对不同社会人群分别建立不同类别的社会保险制度。

  目前的社会保障制度将人群分割为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农村居民、进城农民工(具体办法尚在讨论中)以及失地农民(部分城市等自行建立)。此外,在城镇职工中,还可细分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而且每一个社会保险类别在实施过程中又按属地原则分割为成千个不同的风险池。这样做的一个直接后果,是产生了一个非常板块化或碎片化的社会保障制度。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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