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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就好

来源于 财新《中国改革》 2010年第1、2期 出版日期 2010年01月15日
中国不再缺钱,但外商带来的不仅是投资
出版日期 2010-01-15
本文见财新《中国改革》2010年第1、2期

封面文章

当期杂志

陶景洲 众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委员及伦敦国际仲裁院委员

  中国对外资正式放开的标志,是1979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公布和生效。这是新中国第一次对外商投资立法。30年之后,外商在华投资面临着新的法律和社会环境挑战。

  中国已从过去对外商投资的普遍渴望中解脱出来。过去各地为外商竞相推出优惠的税收政策、土地政策、用工政策,置中央的税收统一法律于不顾。这些场景现在已十分少见。

  过去30年对外商投资的超国民待遇,在中国入世后逐步取消,并在2008年1月随着两税合一而“寿终正寝”。众多原来享有所得税率15%的外商投资企业,从2009年1月开始,按照20%的税率(到2012年则按25%的税率)计征企业所得税。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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