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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威胁仍是潜在的
国家广电总局与各级电视台之间“躲猫猫”式的有趣博弈仍在继续。广电总局以一以贯之的话语方式继续不断发布着禁令,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2009年3月关于“未取得许可证的电影、电视剧、动画片、理论文献影视片,一律不得在互联网上传播”的规定,和9月发布并将在2010年开始执行的《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前者反映了电视业对于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集体焦虑,后者则是对电视行业内部混乱局面的一种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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