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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松有受审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0年第4期 出版日期 2010年01月18日
中国1949年以来受审的最高司法长官,510万元腐败金额背后是“法官-律师-商人”沆瀣一气的贪腐联盟
出版日期 2010-01-18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0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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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期杂志

记者 王和岩 罗洁琪 贺信 秦旭东

  2010年1月14日上午8时30分,从公众视野消失已一年零三个月的黄松有,现身河北省廊坊市经济开发区法院。

  这位前最高法院副院长,曾有“学者型大法官”之称,此次却以被告人身份进入法庭,被控犯有受贿和贪污两项罪名,成为中国1949年以来因涉嫌贪腐被调查的级别最高的司法官员。

  据廊坊市检察院起诉指控,2005年至2008年间,黄松有利用其担任最高法院副院长的职务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有关案件的审判、执行等方面,为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卓伦等五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上述人员钱款共计折合人民币390余万元;此外,黄松有还被控于1997年利用担任广东省湛江市中级法院院长的职务便利,伙同他人骗取本单位公款人民币308万元,其个人分得120万元。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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