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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论]宪政源于公民行动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0年第12期 出版日期 2010年03月22日
出版日期 2010-03-22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0年第12期

封面文章

当期杂志

高全喜

  落实宪法不是祈望自外于个体公民的某种政治力量来担当,而是自我实现。宪法的力量来自人民,具体说,就是来自我们每个个人;落实宪法既是作为个体公民的义务,更是作为个体公民的权利。

  一般说来,宪法是由人民制定的,人民是制宪的主人,但是“人民”是谁?值得进一步追问。所谓“人民”就是每一个个体公民,就是你,就是我,就是每一个活生生的个人。宪法是大家的宪法,它关涉每个人的权利、意愿与责任。

  现行的宪法从文本上看,提供了一套国家公权力的分配体制和制约体制,也提供了一套保障个体公民权利的清单。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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