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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京毅认罪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0年第12期 出版日期 2010年03月22日
在设租寻租方面,郭京毅都是以极为微妙的方式发挥作用,很难留下把柄,其弄权之术可见一斑
出版日期 2010-03-22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0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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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期杂志

《财新周刊》 记者 于宁

  事隔一年半,3月18日,原商务部条法司正局级巡视员郭京毅案终于在北京市二中院开庭,但旁听者只有十来人,记者被告知不允许旁听,也不要打听此案。

  郭京毅涉及四项指控,涉嫌受贿共计844万余元。他当庭认可全部指控,律师只做了罪轻辩护。

  知情人士透露,“两会”之后,一系列金融、商业大案将陆续开庭,除郭京毅案外,还包括原国开行副行长王益案、原国美电器(00493.HK)董事会主席黄光裕案。

  郭京毅身为商务部条法司官员,其设租寻租多在外资企业的设立、并购审批环节,并与工商、外管等部门相关人士结成利益共同体,并通过其同学张玉栋开设的思峰律师事务所以提供服务的方式收取费用,贪贿手法极为隐密,堪称一代滑吏。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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