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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拟提高PE备案门槛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0年第23期 出版日期 2010年06月07日
发改委正考虑不再给基金管理团队备案,只接受融资规模达到5亿元的基金备案
出版日期 2010-06-07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0年第2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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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期杂志

《财新周刊》 记者 王紫雾 陈慧颖
 

  国家发改委不愿再白白替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背书了。

  接近发改委的人士表示,发改委目前正在考虑调整其管理大型人民币基金的双重备案模式,不再给基金管理团队备案,希望基金募资成功之后再来备案,并将门槛初步设定在5亿元。但他同时表示,上述新制度仍在讨论中。

  业内人士指出,上述潜在的变动意味着,业绩和融资能力将成为考验基金管理人的第一道关卡。

  5月31日,发改委公布了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将股权投资基金制度建设作为今年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2009年,删改多次的《股权投资基金暂行办法》由发改委报送到国务院,但至今仍未获批准。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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