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台湾“陆委会主委”赖幸媛表示,第五次“陈江会”仍以6月举办为目标,两岸已达成共识,将在此次会谈中签署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及知识产权保护两项协议。而未能在第四次“陈江会”完成签署的两岸租税协议,则不会列入。
所谓“陈江会”系由大陆海峡两岸关系协会(海协会)会长陈云林,与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海基会)董事长江丙坤,各自率领代表团,围绕两岸关系而举行的工作会谈。从2008年起,每隔半年一次,轮流在大陆和台湾举行。两年间已完成四次“陈江会”,签订了12项协议。两岸重大经贸突破不胜枚举,包括落实“大三通”、开放大陆地区居民赴台旅游、开放陆资赴台投资、实施“搭桥项目”的产业合作等。会谈所讨论的范畴,亦从经济合作渐渐扩至社会和民生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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