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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业立法新思路

来源于 财新《中国改革》 2010年第7期 出版日期 2010年07月01日
制定一部统一的评估法,弥补现有法律制度的缺陷和不足,并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全面彻底的清理,将评估师、评估机构以及所有评估活动纳入法律规范的轨道,势在必行。但此举不能成为某一部门扩大权力寻租空间的机会
出版日期 2010-07-01
本文见财新《中国改革》2010年第7期

封面文章

当期杂志

宋康乐 赖永添 张巍

成就与缺憾

  评估行业与经济社会的发展关系非常紧密,评估行业的发展,关系到企业改革的进展、资本市场的信誉、司法审判的公正、资源配置的效率以及社会分配的公平等。因此,评估立法不仅是评估行业自身的事情,也是评估行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并发挥积极作用的关键。

  2009年初,根据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评估领域新一轮立法工作再次启动。抓紧进行评估立法,是促进中国评估行业健康持续发展的一件大事,具有非常深远的现实意义。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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