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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华元受审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0年第29期 出版日期 2010年07月19日
王华元是1949年以来首位落马的省级纪委书记,亦是近三个星期以来广东省第三位受审的前高官
出版日期 2010-07-19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0年第29期

封面文章

当期杂志

《财新周刊》 记者 贺信
 

  作为1949年以来首位落马的省级纪委书记,王华元7月14日在山东省枣庄市中级法院出庭受审。他面临受贿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两项指控,涉案金额分别为771万元和895万元。

  王华元曾先后主持广东和浙江两省纪检工作。其十余年反腐成绩,一朝倾覆。

涉案事实

  据新华社报道,检方指控:1998年至2009年3月间,王华元利用担任中共广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委副书记兼省纪委书记,中共浙江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71万余元,已构成受贿罪。另外,王华元还对共计折合人民币895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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