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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抚州“有限纠错”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0年第39期 出版日期 2010年09月27日
出版日期 2010-09-27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0年第3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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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周刊》 记者 贺信

  一天之内,因地方政府擅权制造的陕西渭南书案和江西宜黄拆迁自焚事件,相继出现重大转折。

  9月17日,渭南市临渭区检察院认为《大迁徙》作者谢朝平涉嫌非法经营证据不足,作出不予批捕决定。失去自由一个月的谢朝平,于当天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回到北京。当天晚上,在千里之遥的抚州,该市市委对宜黄县拆迁事件中八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决定,其中县委书记邱建国、县长苏建国被立案调查。负责现场处置的副县长李敏君被免职。两起事件呈现诸多共同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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