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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审批之害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1年第3期 出版日期 2011年01月17日
各方市场主体各归其位,各司其职,善莫大焉
出版日期 2011-01-17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1年第3期

封面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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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直

  A股市场从成立,长期背负两大先天性缺陷。一是法人股不流通,二是发行审批制。前一问题,伴随着市场已经并仍在承受的巨大代价,正在逐步解决,这使得第二个问题在当下显得更加突出,仅进行局部修补无济于事。

  现行发行审批制度究竟给市场造成了哪些伤害?

  首先,发行审批使监管者置身于市场供求两端的中间,使供方与需方无法通过顺畅沟通达成交易,结果是 “上市”这种在成熟市场司空见惯的企业股权挂牌交易行为,在中国成为少数幸运儿类似黄袍加身的特殊礼遇。同一家企业,经审批上市后,估值会产生10倍甚至更大飙升。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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