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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启“特别提款权”改革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1年第14期 出版日期 2011年04月11日
特别提款权在国际货币体系中应扮演更重要的角色,这应该提到改革议程上
出版日期 2011-04-11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1年第14期

封面文章

当期杂志

理查德•库珀

  两年前,中国央行行长周小川曾指出,国际货币体系的有效运转,不能寄望于一国货币。这一观点适用于所有国家的货币,包括人民币。周小川还建议,特别提款权(SDR)应当扮演更重要角色。

  特别提款权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于上世纪60年代后期创设的一种虚拟货币,用于各国货币当局和国际机构之间的交易,诸如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国际清算银行的交易。如今特别提款权价值以一定数额美元、欧元、英镑和日元来界定。

  周行长并没提到,早在1978年,国际社会已正式确认这一点。当时,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修改了章程,要求各成员国在执行与储备资产相关的政策时,应遵循一个目标,即“提高对国际资金流动的监管,使特别提款权成为国际货币体系的主要储备资产”。此后很多年,该目标大体上被忽略了。1969年到2008年,各国仅创设了220亿的特别提款权(相当于350亿美元),不足2008年国际储备资产的0.5%,更别说“主要储备资产”了。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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