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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没收“违建房”改建保障房可乎?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1年第18期 出版日期 2011年05月09日
石家庄拟没收“违建”改建保障房
出版日期 2011-05-09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1年第18期

封面文章

当期杂志

  石家庄拟没收“违建”改建保障房(《新世纪》2011年第17期)

  背景:各地背负保障房建设任务,石家庄出台新政,没收违建房屋作为保障性住房,产权归政府所有。

  正方:坚决支持。小产权房本来就是违法建筑,在其建设过程中就有着各种权钱勾结。多数小产权房不是用来居住而是出租或转卖,购买者很少是穷人。他们的理论支撑就是“法不责众”。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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