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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亿元的债务归还协议敲定后不久,纠缠经年的“爱建案”主角颜立燕从这场“刑民交织”的案件中脱身。
2011年6月17日下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宣布,颜立燕因违法发放贷款罪一审判刑3年,缓刑5年,处罚金2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颜立燕被当庭释放。
同案的前爱建高管刘顺新、马建平、陈辉此前已分别被判刑13年、12年6个月、3年缓刑5年,并处以10万-20万元不等的罚金。
上述四人共涉资金达数十亿元的“掏空爱建”案,于2010年2月开庭审理,四人被控“涉嫌挪用资金”“合同诈骗犯罪”两项罪名。不过,在宣判时,四人罪名均变更为“违法发放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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