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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化地方债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1年第32期 出版日期 2011年08月15日
清偿乡村垫交税费债启动,计划用一年到两年左右时间基本化解此项债务;化债资金须足额安排,不得借新债还旧债
出版日期 2011-08-15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1年第3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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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期杂志

《财新周刊》 记者 王长勇

  中国化解地方债务的行动,已经陆续实施。2011年底,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债清偿将全面完成,下一步将转向乡村垫交税费债务的清偿。

  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主任王卫星告诉财新《新世纪》,初期试点于2009年在重庆、贵州、甘肃三省市实施。今年初,试点省份扩大到十个,包括甘肃、贵州、重庆、内蒙古、江苏、浙江、湖南、四川、宁夏和新疆,其他省份可在局部开展试点。“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债清偿将超过1000亿元,但乡村垫交税费债务还没有具体数额。”王卫星说,摸清底数不是很容易,政府之前没有系统摸查过这部分债务。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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