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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于2010年筹建的中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终有阶段性成果。
接近决策层的知情人士告诉财新《新世纪》,央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将各自增设金融消费者保护部门,但目前筹备工作进展速度不一。
快者如保监会和证监会,已经获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保监会的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局于10月底成立,证监会的投资者保护局也挂牌在即。
央行和银监会的方案则稍慢一步,目前还在申报当中,但料将成立相关机构仅是时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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