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组合竞选试验

本文来源于 财新《中国改革》 2012年第2期 出版日期 2012年02月01日 | 评论(0 单页阅读
   让村民自己做主,比让占绝对少数的乡镇干部做主,更有利于实现社会稳定
财新《中国改革》 记者 刘建锋
安徽省繁昌县凤形村,在村委会换届选举的日子,穿梭在乡道上的流动票箱。
出版日期:2012年02月01日
本文见财新《中国改革》
2012年第2期
 

  2011年11月6日,84岁的安徽社会学者辛秋水教授向财新《中国改革》记者展示了一份关于“组合竞选”的结题报告。

  不久前,他向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递交的这份报告,详细讲述了他在安徽省东南西北四个地市所辖四县20年的组合竞选试验过程、实施结果、组合竞选与海选的优劣对比和组合竞选的当前价值。

  就在辛秋水递交结题报告前后,多地发生因海选村委会导致的冲突和村民缺乏有效利益表达渠道导致的群体性事件,各地普遍出现基层维稳困局。辛秋水认为,出现这些情况,是由于目前通行的海选在制度设计上存在问题。

  据财新《中国改革》记者近两年来对河北、山东、湖北、安徽、海南、浙江等地乡村海选情况的调查显示,多地频繁发生贿选,中部地区每张选票价格基本在100元-300元之间,东部发达地区如义乌一些乡村每张选票价格高达2000元左右。安徽省阜阳市颍上县邢洋村,2011年还发生了假选举被村民揭发的事情。有基层干部对财新《中国改革》记者透露,近年来每三年一届的村委换届,乡镇书记操纵海选当届获利可达数十万元乃至百万元之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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