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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在新案会是预演吗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2年第14期 出版日期 2012年04月09日
出版日期 2012-04-09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2年第1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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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周刊》 记者 贺信

  广西律师杨在新失去人身自由迄今已九个多月,侦查机关用尽了所有法定时限,依然没有结论。3月15日起,杨在新被提出看守所,住进在警方看守下的一处指定民居,与世隔绝。他的两个孩子前往探望受阻,只能对着窗户,呼喊爸爸。

  杨在新案源于2009年11月发生在广西北海的一宗抛尸案。杨在新等四名律师分别担任四名被告人的辩护人。2010年2月,案件一审开庭,被告人当庭推翻之前供述,并称受到刑讯逼供。获准出庭的证人,亦称两名主要被告人没有参与事件。北海检方认为证人涉嫌伪证,建议公安机关传唤证人。2011年6月,杨在新等律师也被警方羁押,被控涉嫌妨害作证。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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