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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的根本所在——读《变革时代的法律秩序:当代中国重大立法司法问题探讨》

来源于 财新《中国改革》 2012年第10期 出版日期 2012年10月01日
中国30多年来走的路子是对的,先解决“无法可依”的问题,再解决“执法必严、违法必纠”的问题
一个社会有那么多人在上访,说明这个社会的秩序出了问题,法律没有得到准确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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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4日,由财新《中国改革》主办的第二期“中国改革读书会”在北京举行。本期读书会邀请了著名律师陈有西、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教授作为发言嘉宾。读书会围绕陈有西新近再版的著作《变革时代的法律秩序:当代中国重大立法司法问题探讨》,讨论了中国法治国家建设取得的成就,面临的改革任务以及律师的作用等问题。财新《中国改革》执行总编辑张剑荆主持了本届读书会。

司法改革的进步

  陈有西:中国司法改革最大的进步主要体现在立法领域。“文革”之后,邓小平等领导人提出了建立法治秩序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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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冯仁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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