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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书使用(proxy access)系股东提名董事候选人的重要手段,《多德-弗兰克法案》授权美国证监会立法确立该规则,成为近年来最为瞩目的董事提名制度改革。但是,由于法院和商业联盟组织的介入,这一规则被宣告无效,“股东行动主义”终究未能撼动“董事会中心主义”的地位。
这一事件意味着什么?
多德法案与董事提名制度改革
美国上市公司董事提名有其固定模式。上市公司通行的做法是,现任的董事会(通常是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就空缺董事提名,并于公司股东年会上举行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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