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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光伏双反二三计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3年第22期 出版日期 2013年06月10日
中国企业与政府的过往表现给双反落下众多把柄,改变需从自身开始
◎ 陶景洲 | 文

  当地时间6月4日,欧盟对中国光伏产品的双反初裁落定,在8月6日之前征收11.8%的临时反倾销税,此间若未能达成解决方案,届时税率将升至37.2%-67.9%(平均47.6%)。而美国已于去年作出双反终裁,对华企业征收18.32%-249.96%的反倾销税及14.78%-15.97%的反补贴税。甚至连印度也跟着凑热闹,对中国光伏产品发起双反调查。

  纵观欧美对华双反之战的过程,其制裁屡屡成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首先,双反是全球经济危机大背景和中国光伏市场产能过剩小环境两方面共同作用的结果。欧美等国实际是以双反之名,保护本国企业,遏制中国光伏产业在欧美市场份额的快速发展。

版面编辑:冯仁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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