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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第66辑 卷首语

来源于 《比较》 2013年第3期 出版日期 2013年06月01日

  新一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召开会议对行政体制改革进行部署,核心是简政放权,改革行政审批程序,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改善宏观管理,加强市场监管。他指出:“我还想特别强调的是,政府履行职能必须依靠法治。市场经济的本质是法治经济,转变政府职能本身就是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国务院及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带头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无论履行哪一项职能,从行为到程序、从内容到形式、从决策到执行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让行政权力在法律和制度的框架内运行。”这一精神让一些经济学家认同:“我们看到高层明确提出了一项改革议程。”然而,如何执行和落实,却取决于诸多因素。过去25 年里发展起来的激励和组织文献中的一些思想,在帮助政府官僚机构改革和设计方面,有很大的探索空间。在我们这样社会和经济快速增长的发展中国家,机构和组织变化也较快,且已达到并超过中等收入,正处于向高收入国家迈进的关键阶段,这一阶段对更好的公共管理有着更强烈的需求,有意识地关注政府官僚机构的设计和改革是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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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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