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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关于法治建设的表述是:“建设法治中国,必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要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
总体而言,这一表述以稳为重,多是重申过去已有的一些提法,不过也展现出一些变化。例如,相比过去中共权威文件中“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关键词,此次“建设法治中国”提法与十八大之后的“中国梦”相映照,试图展示新意。“人权司法保障”的提法,也是首次。
在司法改革方面,对“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的强调,亦显示出积极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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