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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追责制度考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3年第44期 出版日期 2013年11月18日
《财新周刊》 记者 任重远

  2013年11月11日,十八届三中全会进入第三天,一篇名为“信访制度改革:不再进行全国排名”的报道引发广泛关注。《新京报》记者对数位基层信访部门负责人的采访显示,对各省市不再搞全国范围的信访排名、通报,确立了“把矛盾化解在当地”的新思路。

  其实,前述改革内容并非最近的新举措。今年初的3月18日,财新《新世纪》周刊即报道(参见本刊2013年第10期“终结涉诉信访”),在不少地方,饱受质疑的涉诉信访责任追究制已停止执行,政策已有调整,将涉诉信访从整体信访考核中挪出去,涉诉信访的情况也不再向地方通报。之后的5月初,《南方都市报》也从多地信访系统官员得到确认,自2013年3月至今,暂未收到国家信访局关于各省(市、区)信访量的排名表。部分地区也已经取消了信访排名和考核。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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