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公布,上海、广州、深圳、东莞、珠海五个试点城市的约400家企业获得试点资格。从过去两个多月的情况来看,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试点进展尚属顺利。据人民银行有关人士透露,截至9月11日,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量为7000万元人民币。
但是也应该看到,这项试点刚刚开始,一些配套性的措施和政策还不够到位,需要认真研究,加以完善。作为一种新的探试,开展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离不开境内相关政策配套支持。如果业务推广过程中缺乏相应配套政策,就难以协调解决有关制度性障碍,难以达到预期效果;也可能因缺乏相应监管经验,带来新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