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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的尴尬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0年第4期 出版日期 2010年01月18日
中国反垄断法的尴尬,就在于让一部经济法典去承担约束政府的宪政功能,而宪法上的权利、人民代表大会、政府问责制、行政诉讼等等,才是更好的反垄断和权力约束机制
出版日期 2010-01-18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0年第4期

封面文章

当期杂志

邓峰

  三家图书相关协会制定《图书交易公平规则》(下称《规则》)、北京地铁内只允许赠阅《信报》,其他报刊禁售,这两则新闻近日成为热门话题。

  和大多数发生过的类似情形相同,这两个事件都被义愤者指控为垄断行为,背后有利益黑手,存在部门之争。而相关的当事者则解释说,行业协会的规则并非强制;地铁一概禁止销售,只是允许一家赠阅并不构成经营。

  在这个权威已经沦丧的时代,在话语多元化的名义下,利益集团参与的大众舆论,红脸和白脸、指控和辩护交替出现是非常正常的。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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