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土地管理有了很大进步,国土部门地位日渐提高,还承担着“土地调控”职能。但是,必须指出,自1988年土地有偿使用改革以来,土地管理一直处于“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状态,土地制度缺乏明确的改革目标和路线图,土地要素离计划配置的道路越走越远,问题越来越多。
1996年,中国政府提出“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目标,此后该目标还被写进了《土地管理法》。但十多年来,这一目标没有一年实现过。“建设用地占补平衡”,指“建设占用一亩耕地,就要另行补充一亩耕地”。然而,迄今为止,全国仍有一些省份难以“占补平衡”。而多数省份,虽然做到了占补平衡,但所补充的耕地,在质量上与占用的耕地还差得很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