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出台近三年,饱受争议的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仍在原地踏步。
2008年初,国务院出台《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下称《方案》),确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五省(市)试点事业单位养老制度及分类改革。事业单位人员由财政全额负担的退休养老制度,改为由个人及单位共同缴费的养老保险制度,最终待遇将在有所平衡的基础上,参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衡定。
三年过去了,改革进行得怎么样了?近日,一位社保官员在北京参加《社会保险法》研讨会时透露,其实这五大试点省市“都没搞起来,谁都不愿意做第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