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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与土地制度改革

来源于 财新《中国改革》 2010年第12期 出版日期 2010年12月01日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与农民依法承包的土地一样,都是农民集体所有,是农民的财产。只要符合用途管制和规划,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规划,就应该与国有建设用地享有同等的权利
出版日期 2010-12-01
本文见财新《中国改革》2010年第12期

封面文章

当期杂志

赵阳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的通道。改革是从农村开始的,农村的改革首先就是土地制度的调整。杜润生先生1998年在改革开放20周年座谈会上就说:农村改革,主要是两点。第一是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公有、家庭承包;第二,就是恢复了市场交易。由此可见,土地制度变革在农村改革发展中确实至关重要。

  32年的改革开放,是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的过程,我国GDP以年均10%的速度增长,城镇化率以每年0.9个百分点提高,特别是从1996年以来,城镇化率超过30%后,进入一个加速发展阶段。1996年到2009年,平均每年增长1.27个百分点,带来了经济结构的巨大变化和社会结构转型。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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