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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从行政管理体制、食品安全标准、风险评估制度等方面,试图实现食品从“田间到餐桌”全方位的无缝衔接管理。但是,实施两年以来,食品安全事件仍然层出不穷。
“瘦肉精”“染色馒头”“绝育黄瓜”“爆炸西瓜”“毒豆芽”不停地刺激着普通老百姓脆弱的神经,人们经常会问,我们还能吃什么?
食品安全问题存在的原因是多样性的。从中国的最高领导层到普通民众,普遍认为必须加大对食品安全问题的监管力度。但是,“重典治乱”不是一个社会文明进步的方向,“专项整治”往往是一阵风后,涛声依旧。况且这两者往往耗费大量的人力、财力,缺乏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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