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早上报发行计划,是已过会83家企业的共同选择。
财新记者通过与相关券商交流发现,除少数的确存在困难的情况,多数发行人选择尽早上报发行计划,以便能尽快拿到发行批文。
此前证监会发行部门曾对保荐机构负责人表示,如果要在元旦之前拿到批文,则发行计划的上报时间不能晚于12月20日。
这些发行计划主要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下称《意见》)更新了发行人和控股股东有关维护股价、锁定期和股份回购的承诺,以及老股的发行方案。另外,自主配售方案虽然不在需要实现上报的范围之内,但也是各家投行资本市场部与各方紧张协调磋商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