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人民陪审员再度登场
随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上年通过的《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的正式生效,从不同职业中经过自荐或单位推荐选拔出来的2.7万名人民陪审员从5月起将再度走进久违的基层法院一审法庭。
陪审员制度在新中国有着相当长的历史,1954年宪法作出了“人民法院审判案件依照法律实行人民陪审制度”的制度安排。1982年宪法取消了该规定,但是在1983年的《人民法院组织法》、1989年《行政诉讼法》以及1991年《民事诉讼法》中,这项制度仍然有所保留。其后随着法官专业化职业化改革的进程,陪审员制度因其自身存在的弊端渐渐远离人们视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