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国资委规范国企主辅分离改制中管理层持股
国资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日前联合发出通知,明确了国有大中型企业中主辅分离改制企业管理层持股的相关规定。
这份名为《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通知》提出,在主辅分离辅业改制过程中,辅业改制单位国有净资产进行各项支付和预留后的剩余部分,向参与改制的管理层转让的,管理层不得参与资产转让方案的制订以及与此相关的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及底价确定等重大事项;不得以各种名义低价出售、无偿转让量化国有资产;管理层应当与其他拟受让方平等竞买,并提供其受让资金来源的相关证明,不得向改制企业及主体国有企业借款,不得以这些企业的资产为管理层融资提供保证、抵押、质押、贴现等;管理层要取得改制企业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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