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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治“执行乱”

2008年11月24日 00:00 来源于 caijing
靠制定司法解释解决执行制度缺陷远远不够,在执行机构、执行管辖、执行监督等方面,都应该全方位进行规范

  叶逗逗 罗洁琪

  在中国的司法领域,“执行难”堪称痼疾。自2003年以来,全国法院每年都要集中开展执行积案的清理活动,每次活动均称“成果斐然”,但“执行难”问题依然存在。

  11月19日,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召开。包括中央政法委、中央纪委、最高法院、监察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在内的多家单位负责人出席了会议。会议要求各地迅速成立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领导小组和有关机构,尽快进行动员部署,扎实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这是近年来高层关于解决“执行难”问题最为严厉的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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