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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冲基金报酬争议

2009年05月11日 12:17 来源于 caijing
任何一种报酬制度,都必须经得起市场的检验。假如契约双方有足够的自主判断能力和条件,很快就会对其中不合理的部分作出反应
 

  对冲基金管理人的报酬制度,是一个引发很多议论的话题,可以说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这种报酬制度是怎么回事?其效用和缺陷何在?设计这种制度的出发点是什么?这种制度在中国也适用吗?深入研讨这些问题,对中国私募基金的发展和监管有很大的启示。

  业绩提成缺陷

  国际上,对冲基金的收费主要有两部分。一部分是资产管理费(management fee),一般是净资产规模的1%-2%,在每季度初收取。另一部分是业绩提成费(performance fee),一般是基金利润的20%,在年度末提取。具体收多少,怎么收,并无法律限制,完全是市场契约行为。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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