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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以市场化手段调控房地产

来源于 财新《中国改革》 2010年第9期 出版日期 2010年09月01日
抑制高价商品房的根本举措在于规范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改进供给制度,加快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的供给,科学制定住房供给规划,根据市场需求增加住宅土地供应,规范房地产供给环节税费,适当提高住房容积率,降低(而不是提高)住房交易成本以提高房地产市场运行效率
出版日期 2010-09-01
本文见财新《中国改革》2010年第9期

封面文章

当期杂志

特约作者 熊鹭

  自1998年以来,中国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一直在发展与规范之间摇摆,总体上也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的规模发展,满足了部分居民改善居住的需求。但不可否认,在具体调控思路、方式、政策内容上,还存有较多问题。

  1998年至今,政府对房地产市场进行了四轮调控:1998年至2002年,政府出台了信贷、税收、土地供给等一系列鼓励房地产市场发展的政策。2003年1月至2008年8月,政府主要从土地、信贷、税收、保障性住房、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等五个方面规范房地产市场的发展。2008年9月至2009年11月,政府从税收、信贷、投资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要求等方面鼓励房地产市场的发展。2009年12月以来,政府从开发商土地缴付款政策、税收、信贷等方面规范房地产市场发展。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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