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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改革既要公平亦要效率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1年第17期 出版日期 2011年05月02日
若中国的个税征管能力短时间无法明显改善,降低高收入阶层的个税税率,可能是增加政府个税收入的可行之策
出版日期 2011-05-02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1年第17期

封面文章

当期杂志

陈昌华

  个税改革近期被热议。现在大部分讨论围绕个人所得税免征额由此前的每月2000元上调至3000元是否合适,而较少提及目前中国的个税体系,是否是现阶段中国经济发展的最优选择。

  完善的个税体系,应包括哪些主要元素?笔者认为,以下三点必须兼顾。

  一是财富再分配与社会公义。中国的个税体系,采用的是十分进取的累进税制度。纵使免征额的高低,会因各地经济水平不同而有不足或过高之虞,但总体上所得税率由5%逐级增至45%,若征管到位的话,对财富再分配应能起到有效作用。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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