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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债将出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1年第33期 出版日期 2011年08月22日
确定的是地方政府自行发债首批试点将在上海、广东开启;不确定的是时间表
出版日期 2011-08-22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1年第3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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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期杂志

《财新周刊》 记者 王长勇

  中国推进地方政府自行发债的试点,近期提到国务院议事日程前列。财新《新世纪》获悉,首批试点将在上海、广东开启,两地政府将以直辖市、省政府名义自行发债,规模以财政部核定的额度为准。

  今年初,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核定,上海市2011年地方政府债券规模为71亿元,广东省的规模为69亿元(不含深圳)。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已于6月初审议通过了2011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也于7月末通过了2011年省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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