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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桩药家鑫案,一桩李昌奎案,再次把社会的关注点引向审判和舆论之间的吊诡关系。关键问题并不是两个罪犯该不该被判死刑,而是判决在围观、群呼的氛围里宣告了当下中国现象及其背后的意义、可能导致的制度变迁,这些才更值得我们关注和深思。
在现代法治国家,为了确保规范精密、审判公正,必须承认司法独立——不仅独立于政府的权力,而且还要独立于人世间的舆论。司法也因独立而产生信任和权威。但是,在传统中国,由于情、理、法并立的多元结构,作为情理的表现形态和评价尺度的舆论总是在不同程度上干预司法过程。甚至还会出现“经义断狱”“以理杀人”的观念以及对“比法律更强有力的群众意见”的赞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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